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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属国与宗主国有什么关系?_保护国_西方_公法
发布日期:2025-06-26 13:13 点击次数:157
藩属国与宗主国之间其实没有所谓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认为,东亚朝贡体系与欧洲国际法体系是两个不相容的体系。比如韩国学者金容九有本小册子《世界观冲突的国际政治学:东洋之礼与西洋公法》就对比阐释了东亚朝贡关系与欧洲国际法的冲突。而我们今天所谓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是欧洲国际公法的产物,它恰恰建立在朝贡关系解体的基础上。
近代西方国际公法里头有没有藩属国的,它只有所谓的“保护国”。藩属国与保护国是两个非常不一样的东西。比方说,我们中国从来都不会主动干预藩属国独立行使内政外交的权利,藩属国几乎唯一要做的就是按照中国礼仪向我们进贡并接受我们册封,往往他们得到的礼物比进贡的贡品价值高得多。它所依据的不是国际法,而是礼乐秩序。
这个跟西方殖民者的保护国很不一样。所谓的保护国没有独立行使外交的权力,它的内政和军事也必须接受西方殖民者的“指导”。换句话说,它没有独立行使主权权力的资格。
那么问题就来了,当欧洲国际公法随着西方殖民者的坚船利炮舶来东亚的时候,怎么重新认定藩属国的国际地位?
当时曾纪泽针对越南,袁世凯针对朝鲜,都有一种把藩属国变成保护国的设想。尤其是袁世凯1884年以后在朝鲜的所作所为是很有这种倾向,也就是“指导”朝鲜的外交,控制朝鲜的内政与军事改革。所以直到今天,韩国人对于袁世凯都很敏感。
但结果我们也看到了,中法战争以后,越南脱离了与中国的朝贡关系,然后就变成了法国的保护国;甲午战争以后,朝鲜脱离了与中国的朝贡关系,然后变成了日本的保护国。
发布于:上海市